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六届 “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2024-03-15

      一、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山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全国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全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评审委员会、监督仲裁委员会、新闻宣传组等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宣传发动、监督仲裁、赛事保障等工作。秘书处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联合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成立省级组委会,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省级选拔赛的组织实施、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的组织协调、创业典型的推荐宣传和政策(资金)奖励扶持等工作。

三、赛制安排

大赛采用“2+3”模式,即:2个主体赛+3个专项赛。主体赛包括先进制造、现代服务2个赛道,专项赛包括乡村振兴、银发经济和绿色经济3个赛道。

(一)主体赛

1.先进制造

重点面向壮大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类新兴产业创业项目。既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也包括传统制造业的改造升级。

2.现代服务

既包括研发设计、商务咨询、供应链金融、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现代物流、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运营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也包括健康、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

(二)专项赛

1.乡村振兴

重点面向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致力于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富民产业,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包括农业科技研发、优良品种培育、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生态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文化传承与创新、劳务品牌及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

2.银发经济

包括老年康养、生活照护、文体娱乐、医疗保健、智慧养老、老年用品及康复辅助产品的研发创新、抗衰产品研发生产等为老年人提供产品或服务,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创业项目。

3.绿色经济

包括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环保产业、绿色能源、节能环保、绿色服务业,以及对现有的传统产业进行绿色化改造的创业项目。

大赛按照省级(含)以下选拔赛(推荐)、全国选拔赛、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实施。

主体赛每个赛道100个项目参加全国选拔赛,30个项目晋级全国总决赛;专项赛每个赛道每省最多推荐3个项目参加全国选拔赛,30个项目晋级全国总决赛。

四、参赛条件

以上赛事,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中国大陆。其中,乡村振兴赛道限于下辖乡镇农村的县域以内(包括市辖郊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注册、生产与经营。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1.截至2024531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强的成长潜力和带动就业潜能。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对技术和产品有合法使用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独立运营。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五、赛事流程

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1.大赛启动时间:20243月中旬大赛启动,各省按要求成立省级组委会,制定本省大赛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2.报名和审核

报名截止时间:2024531日;审核确认截至时间: 2024610日。

各省级组委会自行设定报名通道,组织参赛项目报名,按不同赛道分类报名,不得兼报。

各省级组委会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本省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于610日前将审核结果上报至全国组委会。

  第二阶段:省级以下选拔赛

1.举办地市级、省级选拔赛

时间:截至2024720

各地原则上须采取项目路演方式举办地市级、省级选拔赛,条件允许可延伸到区县。有困难或特殊情况不能举办的,需经全国组委会同意后,按照统一规则,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对本省参赛项目进行选拔推荐。

2.确定全国选拔赛参赛项目

时间:2024731日前完成

各省按照全国组委会统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省参加全国选拔赛的项目。名额分配方式为:

主体赛,确保每省每个赛道不少于1个项目参赛,1个(不含)以上的名额,按前3年新增经济体数量权值分配。

专项赛,每省最多推荐3个项目(可少于3个或不推荐)参赛。

各省于731日前将入围全国选拔赛的项目资料上传大赛官网,全国组委会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反馈后,由省级组委会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本省参赛者。

第三阶段: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

时间:2024831日前

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由全国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地点待定。

1.    全国选拔赛

各赛道均分2个小组同时进行比赛,主体赛每组50个项目;专项赛每组不超过48个项目。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采取现场路演方式2天时间完成。各组获得前15名的项目晋级全国总决赛,其他项目获得“创翼之星”奖。

2.    全国总决赛

每个赛道30个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采取现场路演方式1天完成,各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2名。

全国总决赛结束后,全国组委会将举行大赛闭幕式并颁奖。

      六、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要点

鼓励自主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拓宽就业渠道、带动高质量就业为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引领性、技术(产品)先进性、服务模式独特性合理性、运营可持续性、带动就业数量质量等价值。

(二)评审规则要点

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项目评审采用抽签排序、分组同步、现场路演、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

具体评审标准及规则将在大赛组织实施细则中明确。

七、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全国组委会对获得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分别给予相应奖金,同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对获得创翼之星奖的项目颁发证书。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对严格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进度、统一标准举办省级以下选拔赛,组织、动员和宣传力度大、效果好,参赛项目数量多、质量好,大赛全程未发生违规事件的省份,以及对大赛提供大力支持的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会机构、企业等,将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二)扶持服务措施

全国组委会设立中国创翼官网,将所有参加全国选拔赛的项目纳入大赛项目库,通过大赛平台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帮助其对接资金和市场,拓宽发展渠道。

省级选拔赛期间,全国组委会可根据地方需求给予推荐评审专家、培训导师、投资机构和媒体宣传等方面支持。

对所有参加全国选拔赛的项目第一创始人,全国组委会将区分不同群体,在征求省级组委会意见的基础上,从中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鼓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将大赛评选结果与本地创业扶持、创业服务、人才鼓励等政策措施相挂钩,对晋级全国选拔赛的项目,尤其是获得全国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的项目,可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并在资金扶持、入驻园区、孵化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