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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申报的通知

2020-05-01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教学【201523号)的要求,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热情,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详见附件1),学校自即日起启动本学期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各年级在籍本科学生。

二、申报范围

2019111日至2020430期间,在ABC类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的团队、个人以及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为第一作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正规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咨询调研报告,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项,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等,且该成果此前未申报任何奖励(A类竞赛除外)

各项目的具体认定范围及支撑材料要求详见《奖励办法》中第三章第八条。其中,A类创新创业竞赛由学工部、团委统一申报,学生个人无需单独申报。

特别说明:

为了进一步优化管理办法,提高实践活动的质量和实效,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起,依照厦大嘉研﹝2019﹞5号第3大点第1条以及教科技﹝2020﹞1号第2大点第10条规定,变更厦大嘉综﹝2018﹞15号文奖励办法中会议论文、专利申报奖励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取消学生以“会议论文”(未被国际公认检索系统收录的)、“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报奖励;

降低学生以“授权发明专利”申报奖励的金额,由“12000/项”修改为“对已获学校申请资助的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奖励1000元,对未获学校申请资助的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奖励2000元”。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51324,并于202051412后登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四、申报方式

学生根据申报类型下载附件2附件3申报表(本学期已更新),并根据《奖励办法》要求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可辨的照片),在申报时间内登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特别说明:

1.请勿持相同或相似作品重复申报不同竞赛奖励(A类竞赛除外)。

2.本学期奖励申报表已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做了相应的调整更新,请勿提交旧版本的申请表,并在填写申请表时请务必阅读“表格填写注意事项”的要求,确保信息真实、完整、规范。

3.此次奖励申报工作在指导老师的监督下,由学生自主申报,申报人为获奖团队队长或成果第一作者

4.线上申报前,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奖励申报应用指南”(详见附件4)。

5.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奖励申报工作将先依据电子版申请材料开展,待正式返校后需补充提交相应的纸质版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所获得奖励,并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纸质版材料审核及补充提交工作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工部官方网站通知。其中,竞赛获奖奖励初审由竞赛申报主体单位完成,竞赛申报主体单位及经办人名单详见附件5;创新成果奖励初审由申报人所在教学单位完成初审。

五、奖励审核、发放

奖励审核通过后,奖励将通过学费卡发放至团队队长(或创新成果第一作者)账户中,并在指导老师监督下,以团队内部民主协商的方式进行分配,故请务必保证学费卡可正常使用且为一类卡。

六、申报咨询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团委柳老师(主楼群3号楼6020596-6288463)。


附件: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pdf

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奖励申报表..doc

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表.doc

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奖励申报应用指南.docx

5.竞赛申报主体单位及经办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