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
2016-03-10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鼓励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于2016年联合主办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现将《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将大赛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创业创新工作决策部署和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重要措施。要按照大赛总体方案,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以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工作。
二、广泛动员。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动员高校学生、社会青年、青年农民工、港澳台青年以及海外留学青年积极参与大赛,鼓励指导有能力有意向的青年积极报名、踊跃参加。
三、组织实施。本次大赛设四个行业赛和一个专项赛。行业赛分为“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以及“综合类”等四项;专项赛为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初赛阶段不分行业赛或专项赛。初赛结束后,从初赛参赛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专项赛全国半决赛。我省初赛阶段由省人社厅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初赛组委会名单附后(见附件2)。大赛报名时间为2016年01月15日至04月15日。
四、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和基层平台对本次大赛进行宣传,并视情况对参赛团队(企业)开展商业计划书撰写等方面的培训,让更多高校毕业生和青年了解大赛、参与大赛。对于入围创业创新路演赛半决赛的参赛团队(企业),符合享受创业帮扶政策条件的,各地应优先给予扶持。
联系人:陈伟彬
电话(传真):0591-87301307
邮 箱:bys@fjrs.gov.cn
附件:1.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2.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组委会名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鼓励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于2016年联合主办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现将《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将大赛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创业创新工作决策部署和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重要措施。要按照大赛总体方案,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以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工作。
二、广泛动员。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动员高校学生、社会青年、青年农民工、港澳台青年以及海外留学青年积极参与大赛,鼓励指导有能力有意向的青年积极报名、踊跃参加。
三、组织实施。本次大赛设四个行业赛和一个专项赛。行业赛分为“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以及“综合类”等四项;专项赛为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初赛阶段不分行业赛或专项赛。初赛结束后,从初赛参赛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专项赛全国半决赛。我省初赛阶段由省人社厅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初赛组委会名单附后(见附件2)。大赛报名时间为2016年01月15日至04月15日。
四、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和基层平台对本次大赛进行宣传,并视情况对参赛团队(企业)开展商业计划书撰写等方面的培训,让更多高校毕业生和青年了解大赛、参与大赛。对于入围创业创新路演赛半决赛的参赛团队(企业),符合享受创业帮扶政策条件的,各地应优先给予扶持。
联系人:陈伟彬
电话(传真):0591-87301307
邮 箱:bys@fjrs.gov.cn
附件:1.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2.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组委会名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
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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