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水上音乐广场咖啡厅2014年招标公告
2014-09-27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水上音乐广场咖啡厅(以下简称“咖啡厅”)是学校2014年为学生打造的新的创业试验田,面向学生招募经营团队。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受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委托,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咖啡厅 2014年度的招标。
一、投标流程
1.从即日起,凡参加投标的学生团队应于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9:00-11:00、14:00-16:00,以书面方式(送达)向学工部报名,填写报名表,递交团队成员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确认投标资格。学工部审核后,公布符合条件的投标团队名单。报名地点:主楼群5号楼201-3。
2.投标书收取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地点:主楼群5号楼201-3(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书需要一式五份,标书内容需体现:进货渠道、经营理念、经营方式、装修方案、设备清单、产品清单、预算等。为了尽最大努力维护消费师生的利益,投标书中的产品清单必须标明产品价格。竞标成功后,产品价格不得再进行修改。需要增加产品的,必须向招标人提交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制作、销售。
3.投标团队通过公开招标演讲、答辩、盲评试喝、约谈等方式进行竞标。
4.竞标成功团队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于2014年11月开始试营业。
二、投标要求及经营模式
1.投标人资格: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在校、在籍的2012级、2013级学生(建筑学系2011级、2012级、2013级学生)。投标人以学生团队为单位,至少3人,不超过6人。同时,必须保证经营期的两年内,大部分时间在校。
2.中标团队经营时间为两年。经营时间以校历学生放假和开学时间为停止和正常营业的截止点,如遇周末、学校春假、秋假、学生考试周需照常营业。每日营业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每日23点必须停止营业。
3.学校在水上音乐广场开展大型活动时,咖啡厅需无条件停业配合。学校因开展重大活动和接待需要,招标人有权使用咖啡厅作为活动和接待场所。
4.中标团队自主经营,盈亏自负。中标团队每月上交场地租金等伍百元用于返还学校前期投入。学生团队中标后需向学校缴纳保证金一万元。经营期内不得擅自转租或更换团队成员,无法继续经营违约者,需向学校缴纳违约金一千元。
5.经营过程中,如学校前期投入的硬件设施、装修等被损坏的,经营团队需照价赔偿。
6.咖啡厅的经营需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要求和消防规定。在生产产品时,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产生油烟。
7.生产产品的原料,必须保证其来源合法、安全。上游产品原材料的购买必须接受招标人的监管。生产、销售的饮品及糕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8.招标人不负责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样品和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样品、咨询等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标书提交后概不退还。
9.中标团队试营业期为三个月。试营业期间,中标团队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咖啡厅造成重大损失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重新进行招标。
三、学校配套设施
学校提供场地、硬件设备(桌椅、咖啡机等)。
四、学生团队的投入
1.学生团队自行筹备启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添置装饰及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工资等。
2.因经营而需添加的设备由学生团队自行购买。
五、可经营范围
咖啡、茶、果汁、奶茶、点心等。
六、其他
1.学生团队不可同时参加图书馆咖啡厅、学生活动中心咖啡厅、水上音乐广场咖啡厅的竞标。
2.学生团队在营业时收现,不使用POS机。
3.未尽事宜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负责解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拥有最终解释权。
学工部
2014年9月27日